關于印發《溫州市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省級產業集聚區、生態園)住建(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市勘察設計市場與建筑市場行為,提高勘察設計水平和工程施工質量,有效防范和化解發生重大風險,促進全市建設領域勘察設計行業和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我局制定了《溫州市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3月15日
溫州市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指示要求,深刻吸取浙江金華湖畔里“11.23”較大安全事故教訓,有效遏制建設工程領域勘察設計、建設施工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有效防范和化解發生重大風險,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根據2022年3月3日省建設廳召開的全省勘察設計市場和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視頻會議精神和《省建設廳關于印發〈全省勘察設計市場和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浙建設發〔2022〕2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浙江省建筑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標本兼治,全面徹底排查整改我市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問題,切實規范市場行為和秩序,提高勘察設計和施工質量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遏制勘察設計和建筑市場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圖施工,規范設計變更手續,杜絕無序變更行為。健全監管長效機制,提高行業自律意識,維護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秩序和公共利益,完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障體系。
三、整治范圍和整治內容
整治范圍和整治內容根據條線整治要求按3個子專項進行分列,分別是勘察設計市場和質量子專項、建筑市場子專項、工程施工質量子專項。3個子專項各自對應的整治范圍和整治內容附后(見附件2、附件3、附件4)。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3月25日前)
市住建局成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明確小組成員名單和職責分工(見附件1),編制和印發溫州市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召開全市動員部署大會。
(二)自查自糾階段(2022年4月30日前)
全市范圍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2019年以來全市范圍內所有通過施工圖審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要立即對照整治內容,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做好對應子專項有關附表的填報工作和整改落實工作,并形成本單位自查整改報告(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于4月30日前報項目屬地建設行業主管部門。
(三)全面排查階段(2022年6月15日前)
各縣(市、區、省級產業集聚區、生態園)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各地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組織對本地行政區域內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混凝土企業等,對照3個子專項的整治范圍和整治內容開展全面排查。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采取銷號管理制度,及時落實整改,依法查處到位。各縣(市、區、省級產業集聚區、生態園)建設行業主管部門于5月20日前向市住建局報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于6月15日前報送3個子專項整治的相關附表和匯總表,以及專項整治檢查報告(包括檢查情況、通報處置等資料)。
(四)市級督導抽查(2022年7月25日前)
市住建局根據各縣(市、區、省級產業集聚區、生態園)全面排查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同時將各地整治行動方案制定和實施情況、問題處置情況納入督查范圍),確保整治工作實效。專項督查采取現場查看和圖紙抽調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檢查各地各有關單位的市場管理和質量監管情況以及排查整改情況。對專項督查發現的問題將進行全市通報,并反饋督促各地建設行業主管部門于7月底前完成整改,情節嚴重的將在浙江省四庫一平臺誠信庫予以黑名單公示。
(五)總結提升階段(2022年8月31日前)
各縣(市、區、省級產業集聚區、生態園)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總結好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提煉工作亮點,深入分析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提出改進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主要做法和成效、下一步意見和建議)于8月底前報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對全市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材料報送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設廳,并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充分認識工程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親自部署、親自把關,扎實做好各項組織工作,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務必要提前謀劃、及早部署,抓緊制定本地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細化責任分工,落實專人負責,全力推進專項整治工作。請各地明確分管領導、責任科室負責人和聯絡員(見附件5),于3月31日前將名單報市住建局。
(二)抓好整改落實。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混凝土企業對在自查自糾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實將問題整改到位、整改徹底,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時將整改落實情況向主管部門報備。各地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對有關單位和機構的整改工作進行動態跟進,做好督促指導,從嚴從實堅決把問題整改到位,涉及工程質量安全的還應整改落實到工程現場。
(三)嚴肅處罰問責。對于發現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混凝土企業自查走過場、整改不徹底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罰,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對于認真開展自查,如實上報發現的問題并積極組織整改或即時采取補救措施的,可視情免于處罰或從輕處理。對于發現各地建設行業主管部門未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未認真組織檢查、跟進督促整改落實的,將進行約談并予以通報。
(四)健全長效機制。各地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建設單位、全過程咨詢、設計、圖審、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工程質量保障體系,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危大工程有關責任主體的責任;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做到項目、單位、人員、圖紙的信息留存,實現足跡可查詢,責任可追溯,全方位加強對有關單位及其人員的監管,避免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現象的發生。做好信用評價運用,及時將不良信息錄入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將有違法行為的有關單位和人員納入黑名單。
(五)做好宣傳教育。各地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要認真學習領會“11.23”金華事故案例和追責問責情況,在系統內廣泛開展建設單位、全過程咨詢公司、設計單位、圖審機構、監理單位、施工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案例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媒介,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宣傳相關政策制度和工作措施,增進社會對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的了解,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勘察設計市場和質量專項整治工作 聯系人:楊浩,聯系電話:89987263;
建筑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聯系人:吳舒展,聯系電話:89987083;
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專項整治工作 聯系人:張成龍,聯系電話:56579225。
附件:
1.溫州市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名單和職責分工
5.溫州市勘察設計與建筑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分管領導、責任科室負責人和聯絡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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